別剝奪孩子的表達需求
文/洪蘭(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)
一位小學老師來找我,她班上有個學生的母親是外籍配偶,父親是板模工人,這孩子語文表達能力很差,當他說的話同學聽不懂時,他就會動手推人或罵髒話;假如老師在聯絡簿上溝通,請父母注意孩子的行為,第二天孩子就滿身傷痕來上課,所以老師不忍寫聯絡簿;想要請孩子的母親來校懇談,不料孩子竟滿臉輕蔑的表情說:「不要跟那個女人說話!」
老師無計可施,最後去做了家庭訪問,才知道孩子的阿公、阿媽禁止母親跟孩子說話,怕她帶壞孩子的發音,也不要孩子學「番仔話」。
這個母親不能跟孩子唱兒歌,教他生活禮儀,充其量她只是個提供飲食、照顧起居的人,連保母都談不上,因為保母還可以跟孩子講講話,她竟然不被承認是媽媽。
這位老師看到外籍配偶受到非人的待遇,非常震撼。驚恐之下也不知道該怎麼辦,所以來問我。我聽了很難過,每天翻開報紙,各種虐親的新聞在這個社會發生,如果不導正風氣,孩子還以為這是正確的待人處世方式。人權在臺灣是空中樓閣,人權立國喊得震天價響,但違反人權的事仍不停的發生,獼猴妞妞的主人含恨而終就是一個好例子。
孩子從小需要有人跟他說話,也要有充分表達自己情緒的能力,不然會有情緒障礙。二十世紀英國有位重要的理論物理學家狄悅克(Paul Dirac, 一九三三年諾貝爾獎得主),他的很多行為被懷疑是輕度自閉症的亞斯伯格症,有人認為這是因為他的父親逼他在家中用法語交談,不說法語就不准開口。但是狄悅克的法語不夠好,無法充分表達他的意思,因此他索性閉嘴不說話,久而久之,他就變成話極少的人;又因為缺乏語言溝通的能力,他因而不喜歡社交場合。由於越少參加社交場合,舉止也越不得當,所以就發生了下列情形:在一場重要的公開演講裡,一位教授舉手發問:「對不起,我沒有聽懂你最後一個方程式。」狄悅克面無表情的站在講臺上不作聲。幾分鐘過後,大家都覺得很尷尬,主持人不得已只好問他能不能答覆,狄悅克說:「當然能,但是他並沒有問我呀!他只是陳述了一個意見。」
這個例子讓我們看到孩子從小有「自我表達」的需要,任何人不能因為個人的種族優越感而禁止母親與孩子用母語交談,這不但違反母親的人權,也剝奪了孩子該享有的母愛。孩子的大腦可塑性很大,可以同時學好幾種語言都沒有問題。歐洲國家的孩子從小就說多國語言,如瑞士的官方語言就有法語、德語與義大利語三種;荷蘭的孩子會說法語、佛萊明語與英語。多語的環境並不會造成語言混淆,但是禁止母親與孩子說話,剝奪了一個人生下來就有的溝通需求,將導致無窮的後患。現在認知神經科學的研究已經知道,大腦出生後最需要的是外界刺激以幫助神經突觸的連接,而神經連接的密度正是智慧的新定義;所以,這個家庭為了使孩子講標準的國語所做出乖離人倫的規定,可能反而正足以害了這個孩子。
孩子從祖父母身上學會了輕視母親,也因為挫折而學會了動手打人,這使他成為課堂中不受歡迎的人物,祖父母是否曾想過,因為歧視、委屈媳婦,最終反而害了自己的孫兒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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